一批医疗机构因未严格执行预检分诊、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被处罚!

发表时间: 2024-02-25 14:05:04 文章出处:资讯动态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应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

  疫情突袭,城镇管控,全民核酸,同心抗疫。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前哨站”,基层医护人员作为疫情防控的“哨兵”,肩负重任。看似寻常的一个预检、测温验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外出史......,却是能监测发现异常症状、可疑患者的绝佳时机,通过及时转诊,规范处置,形成有效闭环,以此来降低疫情进一步扩散风险。

  然而,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总有一些医疗机构心存侥幸,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未严格执行预检分诊,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甚至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桐庐县卫健执法队持续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严厉查处防控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今天小编就重点整理查处的突出典型案件,以此警示广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务必提高防控警惕性,切实履行防控职责,严格合法合规诊疗,切勿违规接诊因小失大!

  1.桐庐某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违规诊治鼻塞等症状的病人, 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桐庐某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违规诊治鼻塞等症状的病人;未将使用过的带血棉球和纱布置于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内,且未将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做防盗措施,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2000元的行政处罚。

  3.桐庐某某医院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以及落实首诊负责制,违规诊治鼻塞、咽痛、流涕等症状的病人,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4.桐庐某某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治疗室内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5.桐庐某某综合门诊部全科门诊未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筒、输液皮管等医疗废物置于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6.桐庐某某医院有限公司二楼病区未按照类别将使用后的医用针头放置于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桐庐某某医院有限公司三楼处置室使用后的破损安瓿瓶未按要求放置于防尖锐穿透的容器内,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规定不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一律不得常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

  市民朋友如前往医疗机构就诊,请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主动配合预检人员测温验码,详细叙述不适症状、出行情况,就诊的过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自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十大症状,请直接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按照要求,遇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时,必须要“接待”而不“治疗”,既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又要强化“首诊负责制”:

  落实预检分诊制:凡是前来就诊的患者,必须一律实施预检、分诊,对于预检发现具备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截流、治疗具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的患者。

  强化首诊负责制: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发现具备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的患者时,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机构)报告,按照转诊流程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治疗,期间全程实施闭环管理。

  预检分诊台应相对独立,不得用导医台代替,一般设立在医疗机构门口,标示清楚,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可设置在室外。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应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并转运。

  预检分诊点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前首先应穿戴好合理的防护用品,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着工作服、隔离衣和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等,必要时升级防护,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普通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算检验测试,预检分诊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需每周2次核算检验测试,每次间隔2天以上。

  在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前,工作人员要首先清点物品,包括:必备的非接触式的体温检测设备、水银体温计、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预检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发热患者登记表、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患者转诊二联单、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废物垃圾桶等物品。

  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其他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前应先到预检分诊点进行预检分诊,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预检分诊人员做到“三必查一询问”:一检查其口罩佩戴是否规范,二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三测量体温。

  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必须进一步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最后登记进出人员相关信息,确认健康码正常、无发热且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的患者方可进入诊疗区域候诊。

  预检分诊人员每次接触患者前后要立即进行手卫生。预检分诊台应频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不得在预检分诊处开展饮食或进行无关操作。

  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将患者临时安置在具有消毒隔离条件的特定区域。

  待社区“三人小组”到达后,配合其做好患者的健康监测、核酸检验测试及“点对点”转运等处置工作。

  对于需要由120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的患者,医疗机构要配合做好患者的全过程闭环转运,确保转运过程无漏洞。

  对于健康码为绿码、具有发热等“十大症状”,且无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医疗机构可要求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自行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医疗机构要动态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并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以张贴公告、投放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对外宣传、公告。

  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擅自截留、诊治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的,一律关停整顿!

  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或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