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开展“市场、商场和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表时间: 2023-12-17 04:26:12 文章出处:M6米乐最新下载地址

  为全面排查整治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灌南县消委办、安委办联合发力、集中部署开展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11月11日,县消委办、安委办联合召开全县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部署会。县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林方委,县消委会副主任、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洪山出席会议。县有关行业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及管辖的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组织观看了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对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进行深入部署。

  会议分析了近年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情况、火灾追责情况、讲解了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法定职责,通报了前期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了作了强调部署:一是组织全面自查自纠。各大商场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将各类事故扼杀在摇篮之中;二是自查自改,有效杜绝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迅速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和梳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积极消除隐患。重点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车通道管理;三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制度,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一、商场市场。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8000 平 方米(含)以上的商场、商店、超市等商业经营场所,以及总占 地面积大于 5000 平方米(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 米(含)以上的集贸市场、批发商业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集中区域。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建筑面积 2 万平方 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 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 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各镇(园区)能结合本地区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 灾风险特点,细化或拓展整治范围。对于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 —3—以下的商场、总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含)以下或总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市场和 2 万平方米以下大型商业综合体, 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整治。‍‍‍‍‍

  针对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地疏散、平面布置、用火用电、消防设施、装修用到的材料、员工素质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消防安全明显问题,重点整治下列10类情形:

  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造成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 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瓶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 且未在与水平、竖向集中油烟排放管连接的支管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 150℃的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 B1 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8.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9.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 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灌南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市场局、商务局等行业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商场市场、综合体。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介绍,检查了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灭火器;是否定期对油烟管道的进行保养清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强化隐患自查自纠,确保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近日,灌南大队组织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约谈会。

  会上,大队监督员通报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消防维保机构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并结合真实的情况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体量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消防工作不能放松;要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充分的发挥消防管理团队的作用,紧盯消防重点部位,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全方面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整体水平;要开展精准消防知识培训,强化员工管理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消防培训演练,慢慢地加强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下一步,灌南大队将持续开展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找准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分析研判共性问题,研究防范对策措施,全力维护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