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消防骗局!一消防骗子向你袭来请大家擦亮双眼远离骗局

发表时间: 2024-01-19 06:32:04 文章出处:防火阀

  原标题:警惕消防骗局!一消防骗子向你袭来,请大家擦亮双眼,远离骗局~

  近期,云南省各地出现利用消防行骗的案例,骗子的欺诈方式层出不穷,许多不法分子挖空心思,精心设计了许多新骗局,套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希望各位市民,擦亮双眼,远离诈骗!

  “我是昆明消防支队,邀请您参加我们的消防培训,培训费用1800元+住宿费用320元+餐费120元……”

  “您好!我是昭通镇雄消防大队XX,明天我们要到你们宾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另外你们宾馆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需要缴纳费用,将所需款打到指定的帐户上……”

  案例二:诈骗分子冒充昭通镇雄消防大队参谋,上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要求市民交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的费用。

  4月17日下午,一男子来到大队办公室,称大队有人打电话要求他交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的费用。大队工作人员听了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以消防为名义的诈骗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严厉打击“消防骗子”层出不穷的诈骗行为,大队格外的重视,主动出击,借助微信、QQ群发功能等,截图 “诈骗短信”、群发消息给辖区各社会单位、公司企业负责人,“温馨提示”谨防冒充消防名义的诈骗。

  消防诈骗,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消防”的名义,使出种种手段,骗钱骗物,假借消防的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们群众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消防管理秩序,也极大的破坏了公安消防部队赴汤蹈火,服务人们的社会形象,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根据《消防法》五十六条第二款、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三十四条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筑设计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当前,冒充消防部门的诈骗活动频繁,通过拨打电话、群发短信、微信等手段实施消防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慢慢的变多。为了让大家擦亮眼睛,蜀黍为大家理了8类冒充消防人员实施诈骗的常用手段。希望我们大家擦亮双眼,谨防诈骗。

  手段二:不法分子学习消防专业术语,并制作可信度强、仿真度高的假证件、假文件,冒充执法人员对单位或场所强行检查,然后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为由,进行“高额罚款”。一旦收取罚款后,就逃之夭夭。

  手段三: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到各单位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后往往以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损坏为由,推销不合格消防产品。

  手段四:传真至单位带有消防部门公章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企业单位做新的消防安全条例培训,并将培训费存入私人银行账号。

  手段五:打着“消防安全防火”等旗号,到处征收“押金”,并声称只要在一定时段内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额退款。

  手段六:打着防火中心、消防宣传中心等旗号联系各单位,免费讲授消防知识。讲座结束后,他们会拿出一些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器材进行推销。

  手段七:不法分子假冒上级消防执法人员,自称 “便衣督察”,以恐吓、威胁举报等手段推销消防产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不法分子在对公司进行电话营销的过程中,自称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向各企业和事业单位推销培训书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业提出异议,他们则以消防审批、验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就范。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及企业和事业单位,消防部门监督执法时会穿戴制式警服,贴身携带相关证件,消防工作人员不允许为社会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会收取费用,也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现场检查时收取罚款。消防支队领导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外包或指定工程,更不会电话要求购买任何消防产品。

  如遇到上述类似手段,企业及个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鉴别当事人的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致电消防部门“96119”求证,如果证实为消防诈骗行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