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必会】

发表时间: 2024-01-30 16:40:53 文章出处:产品中心

  4. 5层及以上且总修建面积大于3000㎡(包含设置在其他修建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顾设备。

  6. 埋深大于10m且总修建面积大于3000㎡的地下或半地下修建(室)。

  7. 修建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库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契合以下条件的修建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修建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作业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越2人的高层塔架。

  2)部分修建高度大于32m,且部分高出部分的每层修建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8.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逗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修建高度大于32m的汽车库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设置应契合《建规》有关规则。

  3. 除设置在库房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作业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通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该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该小于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契合标准规则。

  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修建、高层厂房(库房),不该小于10.0㎡;住所修建,不该小于6.0㎡。

  住所修建剪刀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该小于12.0㎡,且短边不该小于2.4m。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标准规则的户门外,前室内不该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能抗住火焰的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选用甲级防火门。

  5.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备,排水井的容量不该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该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