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森林防火期内十种行为明令禁止!

发表时间: 2024-02-05 21:47:09 文章出处:百叶窗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提示,森林防火期内,除经同意的方案用火外,在我省森林内和间隔森林边际500米规模十种行为被明令禁止。

  禁止带着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点燃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进空中移动火源;

  禁止烧荒、燃烧农作物抛弃物料、燃烧废物、倾倒祭祀抛弃物、堆积农业抛弃物和林地育婴、整理隔离带等发生的可燃物;

  禁止违规运营、举行未采纳防火办法的户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步行、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玩耍;

  禁止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打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施行切开、焊接、破碎作业;

  禁止损坏森林防救活宣扬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备、防火通道等设备设备;

  凡违背以上规则的,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依法给予正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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